法国预算部长埃里克·韦尔特27日表示,法国政府将争取在未来3年中取消企业地方年税,以减轻企业压力。
韦尔特称,9月份议会审议2009年预算案时会讨论取消企业地方年税的问题,中央政府也会同各地方政府探讨该问题。他同时指出,取消该税种将耗时3年,相关法律步骤的实施将会集中在2010年和2012年。
法国的企业地方年税是企业向地区政府缴纳的税种,根据营业额的多少确定固定数额。与企业税不同,只要营业额超过40万欧元,不管是否盈利企业都必须缴纳地方年税。2007年该税种给地方政府带来的税收总计达16亿欧元。
法国政府推行此项税改的主要目的,是减轻企业压力以增强竞争力。去年底法国总统萨科齐曾宣布,从2009年起先取消中小企业的地方年税,只要企业的营业额低于750万欧元即可免除此项税收。
近几年法国的宏观经济状况一直不景气,外贸更是每况愈下,贸易逆差连续多年创出新高。经济学家和分析人士多次指出,法国企业税收压力过重、缺乏国际竞争力,从而导致了法国产品和企业在国际市场上节节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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