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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1月1日起试行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
作者: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更新时间:2008-10-29

  本市广大私车车主缴纳车船税将迎来一个新方式。昨天,市地税局宣布,自11月1日起,本市将试行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方式,3家保险公司可代缴车船税。

  首批参加试点的3家保险公司分别是中国人保、天平汽车保险和华农财险,私车车主在上述保险公司各网点办理交强险的同时,可一并实现缴纳车船税。

  据介绍,目前全市可办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共有23家,首批参加试点的3家公司共900余家网点,受理交强险业务约占全市总业务量的5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结合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市地税局还将逐步扩大范围,最终将实现全市所有从事交强险的保险公司都能代收代缴车船税。

  在试点期间,本市地税机关将继续保留委托代征车船税的方式。也就是说,私车车主也可以在办理交强险之前到地税机关征收窗口或农业银行北京银行和邮政储蓄营业网点申报缴纳税款。

  ■答疑解惑

  车主可持上年完税凭证缴税

  问:去保险公司办理,需要注意什么?

  答:在保险公司缴纳车船税十分方便,只须持上年车船税完税凭证,即可在办理交强险业务的同时,缴纳车船税。已经缴税的车主,可凭本年度车船税完税凭证,直接办理交强险业务。

  问:代缴后,需要开完税凭证吗?

  答: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后,会将税款金额打印在交强险保单上,作为纳税人本年度已缴纳车船税的证明,车主无需再到地税机关开具完税凭证。

  问:如果需要完税凭证呢?

  答:如果纳税人有特殊需要,也可以在缴纳税款的次月10日后,持保单到地税机关征收窗口开具完税凭证。

新闻录入:chinesetax    责任编辑:chinese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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