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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08-10-26 23:44:57

  问:内容我公司为2002年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公司拟今年在原合同以外追加投资,公司原投资总额1亿美元,注册资本3334万美元;现追加投资9998万美元,注册资本3400万美元; 追加投资以后公司投资总额19998万美元,注册资本6734万美元。1、我公司追加之项目能否单独享受“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2、如果可以单独享受“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在新税法实施以后,追加之项目能否有五年的过渡期?

  答: 之前就有一些朋友问过这类问题,目前与新税法配套的细则和规定都没有出台,还没有办法回答您的问题,请您还是按照现有的政策申报追加投资单独减免所得税的优惠。

文章录入:chinesetax    责任编辑:chinese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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