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注册
会计师制度自1980年恢复重建以来,已走过19个春秋,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而逐步走向成熟与规范,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共利益、促进改革开放、保障有效引进外资、完善
证券市场发育、配合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注册
会计师也被喻为“不拿国家工资的经济警察”,成为我国社会经济监督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建设方针的实施,推动了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发展,为注册
会计师制度的重建创造了条件。1980年12月,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1981年1月1日,上海成立了
注册会计师制度恢复重建后全国第一家
会计师事务所——上海
会计师事务所。
——1980年《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的发布,标志着注册会计师制度开始起步重建,到1986年
注册会计师有500人,
会计师事务所有80家。主要业务是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
审计并提供
会计咨询服务。
——1986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的颁布,第一次确立了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地位,到1988年,注册
会计师发展到3000人、
会计师事务所250家,业务领域仍以外商投资企业为主。
——1988年11月15日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到1993年,注册
会计师超过l万人,
会计师事务所700余家。
——1991年举行第一届注册
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到1998年共举办了七届考试,共有1247052人报名,743513人参加考试,有2万多人考试合格,港澳台地区有300人参加考试。
——199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会计师法》实施,注册
会计师行业在法制化轨道上进一步走向成熟。
——1994年,根据
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确定在北京、上海、广东建立三个具有国际水平的中国
注册会计师培训基地,培养注册
会计师高级执业人员及综合
经济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人才。根据朱总理意见,北京培训基地定名国家
会计学院。
——1994年至1995年、为加强注册
会计师专业方向人才的培养,经全国注册
会计师培训
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财政部和有关高校专家组成的注册
会计师专业方向资格评审及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确定了清华大学等23所院校为注册
会计师专业方向试点院校。
——期间,我国另一支社会审计队伍——注册审计师也从无到有发展壮大起来。1986年,全国有审计事务所189家,从业人员1600人;1990年,有审计事务所2322家,注册审计师7273人;1993年11月,中国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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